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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说明


2018-02-18 04:30 【字号 大 中 小】【论坛】【打印】【关闭

首先,衷心感谢各界人士对我县正在推进的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诚挚欢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各方批评意见,这对我们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大有裨益。

我县中心城区面积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春节期间人流量达到18万。在狭小的城区内,人口居住比较密集,出行较为拥挤。过去,城区燃放烟花鞭炮造成噪音和空气污染,火灾险情屡有发生。特别是每逢春节期间烟花鞭炮燃放量剧增,烟雾日夜弥漫,纸屑尘土飘散,老百姓呼吁治理燃放烟花鞭炮这一公害的呼声强烈。在2016年11月召开的我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城区永丰镇的人大代表提出“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创建绿色家园”的建议。我县通过一年多时间广泛征求意见、依法作出决策,于2017年12月12日正式在县城划出区域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经过两个多月的宣传发动和巡逻劝导,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为顺利度过禁燃工作开展后的首个春节,我县安排县直机关单位、乡镇和27个社区(村)的基层干部共1800多人分批在禁燃区值守巡逻,仅今年除夕夜就有两批共1200多名干部放弃与家人的团聚,到大街小巷巡逻和劝导,当晚禁燃区内只出现3起燃放鞭炮的行为。近期,城区噪音污染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在禁燃工作取得初步成果的同时,我们注意到,也存在一些问题。舆论突出反映的是,对2月16日凌晨零点八分许发现的一起在禁燃区内燃放鞭炮行为处置不当。在收到舆论监督意见后,我们迅速进行调查,现已查明,当时值守巡逻人员在城区万都美尚小区巡逻发现一起燃放鞭炮行为,现场排查未能确认燃放人身份。考虑正值农历新年第一天凌晨不便进一步入户走访核查,为防止这起燃放鞭炮行为带来的“破窗效应”,县禁燃办决定以刊发公告的形式,动员知情群众提供线索、敦促燃放人主动接受处理。工作人员起草打印了30份公告,并于2月16日14:30左右,在该小区张贴25份。该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们负有管理责任。目前虽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非常深刻。

面对发现的问题,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禁燃工作是一件合乎民心的好事,也是一件需要久久为功的难事,把这件广大老百姓呼吁的事情办好,既要保持为民务实的决心和勇气,也要多做耐心细致的“绣花”功夫,更要时刻自我警醒、始终依法行政。在此,我们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表示诚恳的歉意,也特别感谢各方对禁燃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后,我们将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更加依法规范和努力细致地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欢迎大家继续监督和帮助我们。

双峰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8日  

来源:双峰网(责任编辑:龚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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