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解读(一)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我省从2012年开始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入园补助制度。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学期500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目标,我县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在双峰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实行应补尽补,上级下拨资金如有不足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我县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实行应补尽补,上级下拨资金如有不足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我县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三、资助政策申报程序
每学期开学后,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等)经村、乡镇扶贫办(民政所、残联)审核,送乡镇中心学校审核,报县教育局审定,再通过县财政局惠农资金一卡通平台打卡到学生家长社会保障卡上。
四、本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外地就读的如何获得资助?
经请示省教育厅指示:学生资助以学籍为依据,学籍在哪由哪儿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