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记
彭东风
费老的《乡土中国》1947年出版,距今70年。白云苍狗,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文化都已经发生了巨变,但读完全册,再回头看费老开篇说的那句“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依旧振聋发聩。在今天的时代语境下,这本书仍然是解读、分析中国乡村与城镇诸多问题、现象的启蒙教材。阅读的过程,也是我对乡土中国认知破障与重塑的过程。
首先说“土气”。现在人人闻“土”而色变,深怕一不小心被人看成“乡巴佬”。但其实这个词原本是不具贬义的。中国自古都是农业社会,农耕文化的基因深入民族血脉。费老说:“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农业的固定性产生了“土气”,“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几千年来,人们择土而居,虽然偶尔会随土地迁徙,但总体来说,生活范围受地域和空间的限制比较严重。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即熟人社会,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特征。理解了这一点,才能理解中国社会许多行为、现象的文化内涵。
其次说“愚昧“。很长时间内,这都是“乡下人”身上的一个标签。但是费老认为这是一种偏见与误解。乡下人从来不“愚”,也从来没有一项数据能够支持乡下人智力不足这个结论。与其说“愚昧”,不如说是知识结构的不同。当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就不甚了解了,这就像乡下人也可以嘲笑城里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一样。关于识字也是如此,费老从大历史的角度提出,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这一切都跟传统的乡土社会关系不大。乡土社会基本不变,生活空间稳定、封闭,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而很长时期内绝大部分农民仍旧目不识丁。
再来说“人治”。“人治“与”法治“的二元对立思想,是许多人走不出的思维误区,以为非此即彼,非黑即白。费老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其实既不是人治,也不是法治,而是礼治。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传统的中国社会,人与人世代聚居,彼此都非常熟悉,所以依靠约定俗成的礼俗与规矩就能和睦相处。这些礼俗与规矩,逐渐构成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同时因为封闭式社会中私人联系的重要性,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所谓亲疏有别,形成差序格局。所以一方面传统乡土社会极少诉讼,甚至”无讼“,因为诉讼意味着有人破坏了礼俗与规矩,构成了不道德,这是非常严重的负面评价,极少有人愿意承担;另一方面,极度仰仗拥有宗族或社会力量的乡贤主持公平,维持整体社会的平衡。
正如费老在《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所说:“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时有着与上文类似的”恍然大悟“。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对吾乡吾土、对整个中国社会呈现的纷繁现象,都有了更深刻的认知。那是超脱肤浅的道德判断与指控的,来自于历史与文化的推理认知。看似稀松平常之事,背后常有或长远或厚重的成因,这是费老给我的第一重教益。现代化的进程无可逆转,乡土社会中的传承被破坏、被洗涤,却又顽固地盘踞在我们无意识的思考、举动与行为中,作为乡村教育工作者,在面对浮生百态时,莫作甩手论断,总要追根溯源,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这是费老给我的第二重教益。
在兵荒马乱的年代,费老反复不辞艰辛到乡间考察调研,写成这样有实证、有趣又充满真知灼见的书,以身垂范“专业精通,往往来自躬行实践”,这是第三重。